江西省梁氏纸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及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江西省梁氏纸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及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9 公 开 人:江西省梁氏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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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黄元 联系方式: 13970820715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2-13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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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梁氏纸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及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靖安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4日作出(2022)赣09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省梁氏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氏纸业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于2022年4月2日指定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梁氏纸业公司管理人。2024年11月12日靖安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梁氏纸业公司重整程序,转为破产清算程序

为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拯救破产企业,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人的受偿率,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承包人及重整投资人。

一、基本情况

江西省梁氏纸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55918409830,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梁贵生占股51%、梁贵荣占股49%,公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香田工业园新区,经营范围:包括造纸、纸箱用纸、纸箱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2-03-29 至 2042-03-28,公司法定代表人:梁贵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梁贵生,监事:梁贵荣。

二、主要资产情况

(一)土地情况

地处靖安县工业园香田新区,权证编号:赣香国用(2014)字第006号,证载土地使用者:江西省梁氏纸业有限公司,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证载终止时间:2060年11月18日,土地使用权面积30333.44㎡。


(二)房屋建筑物

梁氏纸业公司所有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共计8项,面积约28,160.73平方米。有房屋产权证的建筑物资产共计4项,面积为约12,203.97平方米,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建筑物资产共计4项,其面积约为15,956.76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房屋建筑物名称

面积(㎡)

不动产权证号

抵押、查封情况

 

办公楼(四层)

1,945.56

0000533

已抵押、无查封

 

干部楼(五层)

1,301.93

0000520

已抵押、已查封

 

宿舍楼(五层)

2,785.40

0000519

已抵押、已查封

 

1号线生产车间、仓库

6,171.08

0000392

已抵押、已查封

 

2号线生产车间、仓库

15,045.56

/

 

食堂(两层)

283.40

/

 

一号机综合房(两层)

313.90

/

 

二号机综合房(两层)

313.90

/

 

合计

28,160.73

 

 

 

 

(三)制造设备及其他情况

梁氏纸业公司具备年产10万吨机制纸及纸板制造的能力,现有3.8m×280m叠网纸机及4.3m×400m长网纸机各一套,主要生产瓦楞纸和箱板纸。

    三、企业价值及优势

(一)地理位置优势

 梁氏纸业公司位于靖安县工业园区内,毗邻高安市和安义县,距离江西省会城市(南昌市)仅47公里。交通便利、物流成本低,原材料采购和成品销售十分便利。

(二)资质优势

梁氏纸业公司已取得年产10万吨新能源工业包装用纸异地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工业包装用纸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等环评相关批准文件,并已取得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0年6月24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止)。

(三)税收优惠政策

梁氏纸业公司属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详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

(四)行业优势

梁氏纸业公司通过再生纸利用生产工业包装用纸。当前网络购物日益增长,包装用纸需求持续扩大,在江西省内工业包装用纸产量基本无法满足本区域的需求,产成品销售畅通。在现有消费环境下,该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前景。

四、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意向承包人/重整意向投资人及/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承包人/重整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承包人/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

(二)应当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承包/重整投资,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情况,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三)应当具备与梁氏纸业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对造纸市场行业、产业链有投资、经营、管理经验者和/或具有较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意向承包人/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承包人/投资人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五)不得改变现有造纸产业属性和用途。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要求详见第3项“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于2025213日前,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期限届满前,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提前到期;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555号时间广场B座7楼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律师 13970820715,郭律师 13479161175。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等信息);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5)同意对知悉的梁氏纸业公司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文件材料。

注: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缴纳保证金与确认报名成功阶段

管理人将对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若形式审查过程中,管理人认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最长3天的补正期。

在形式审查通过后管理人将向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缴纳尽调保证金通知及签署《保密协议》通知。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缴纳尽调保证金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同时签署《保密协议》。未在上述期限内缴纳尽调保证金或未签署《保密协议》的视为撤回报名。

管理人经查验确认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尽调保证金及签署《保密协议》后将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报名成功确认函。

(三)尽职调查阶段

成功报名的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梁氏纸业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予以协调并积极配合。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亦有权对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予配合。

(四)提交方案阶段

1、报名成功的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202531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承包方案》/《重整投资方案》。《承包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承包费的报价、拟租赁期限以及在梁氏纸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时,无投资人应募或报价低于基准价的方案未被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时,承包期满后,是否同意转为投资人,且投资用于清偿债务的金额不低于3800万元(含本数,不含承包人投入使梁氏纸业资产增值产生的共益债务)等;《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支付期限、经营方案等。

2、提交方案的期限届满前,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提前到期;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提交方案的期限。

(五)遴选及确定阶段

1、在《承包方案》/《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如仅有一家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方案且报价符合要求的,则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确定为承包人/重整投资人;如有两家或以上符合要求的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方案的,管理人将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规则,由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现场竞价,以出价最高者为最终的承包人/重整投资人。

2、确定的承包人/重整投资人应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承包协议》/《重整投资协议》,并按管理人要求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为100万元;投资人的履约保证金为300万元。尽调保证金将同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六)保证金的处理

1、管理人指定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江西省梁氏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93600101001817895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安县新大街支行

2、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最终承包人/重整投资人确定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对于入选的承包人/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将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出现以下情形的,管理人有权不予返还保证金,并有权取消其承包人/投资人资格:

1)意向承包人/意向重整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或在尽调过程中泄露关键信息及出现其它导致梁氏纸业公司财产贬损或商誉受损行为的; 

2)经管理人两次通知,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签订承包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的;

3)最终确认的承包人/重整投资人因其自身原因导致承包行为/投资行为不能或拒不配合破产程序推进的;

4)未按照《承包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的。

六、特别说明

(一)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承包人/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二)特别事项情况说明

1、本项目在招募到投资人时,已存在的承包人可依协议退出,承包方对梁氏纸业公司生产设备进行维修、改造升级等所产生的资产增值部分原则上以评估方式确定财产增值额,并在增值范围内作为共益债务予以货币补偿。

2、承包人后期拟转为投资人的,在同等重整投资条件下,承包人享有优先权。

(三)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向意向承包人/重整意向投资人披露债务人的基本信息,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梁氏纸业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承包人/重整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承包/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承包人/重整意向投资人在提供承包费用/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照梁氏纸业公司有关资产(权益)现状进行承包/投资,并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同意按照税收政策承担所有税费及相应承包风险/投资风险。 

(四)本招募公告为非要约文件,只作各意向承包人/重整意向投资人作承包/投资决策时参考使用,不具有承包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承包人/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承包人/重整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承包/重整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承担尽职调查费用。

(五)意向承包人/重整意向投资人能否成为承包人/重整投资人具有不确定性。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项目!

                      

 

                     江西省梁氏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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