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楼尚小厨餐饮策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务人向管理人清偿债务的通知

安徽楼尚小厨餐饮策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务人向管理人清偿债务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27 公 开 人:安徽楼尚小厨餐饮策划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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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现楼尚小厨餐饮公司已裁定破产清算,楼尚小厨餐饮公司的债务人依法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请各债务人在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立即与管理人联系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若你公司/你方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不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仍向

债务人楼尚小厨餐饮公司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你公司/你方继续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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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尚小厨-债务人向管理人清偿债务的通知(盖章扫描件).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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