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公告

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26 公 开 人:海南瑞南实业发展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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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3-1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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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变更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海南瑞南实业发展总公司债权人会议: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8日作出(2023)琼终破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指令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受理江西悦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海南瑞南实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瑞南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海口中院于2024年1月31日作出(2023)琼01破50号《决定书》,指定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担任瑞南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海口中院于2024年9月17日作出(2023)琼01破5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瑞南公司破产。

瑞南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过财产变价方案如下:对瑞南公司享有的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中路与和平大道交叉路西北角富爵广场二号楼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55%权益采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方式进行变价,首次拍卖底价为14208.3442万元,若前一次拍卖流拍,则降低拍卖底价继续拍卖。后续拍卖底价以前一次拍卖底价的8折确定,直至拍卖成交。因此,管理人在淘宝网上对富爵广场二号楼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55%权益进行挂拍,数次挂拍过程中,有人向管理人咨询过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但无人联系管理人现场看样,也无人报名参与竞拍。现已进行五次网络拍卖,第五次挂拍价格为5819.73779万元,已于2025月2月23日上午10点结束,结果为流拍。

在此背景下,债权人江西温馨家园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悦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大骅实业有限公司及意向购买方海南大骅美娇蓝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向管理人申请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是否同意海南大骅美娇蓝房地产有限公司以5819.74万元购买富爵广场二号楼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55%权益,购买方案为:海南大骅美娇蓝房地产有限公司以5819.74万元购买富爵广场二号楼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55%权益;买卖双方交易、产权转移登记等所有税费均由海南大骅美娇蓝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海南大骅美娇蓝房地产有限公司在与管理人签订买卖协议后7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1000万元权益转让款作为保证金;债权人江西温馨家园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悦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大骅实业有限公司以依法可获清偿的债权金额等额冲抵海南大骅美娇蓝房地产有限公司应支付的权益转让款(以法院最终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为准);在完成冲抵流程后15日内,海南大骅美娇蓝房地产有限公司向管理人指定账户付清剩余的权益转让款。

为更好的保护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各债权人债权能够最大限度得到受偿,管理人定于2025年3月14日采取书面形式召开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是否同意变更原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实施新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海南大骅美娇蓝房地产有限公司采取上述购买方案以5819.74万元购买富爵广场二号楼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55%权益。如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变更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则管理人将会继续实施原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对瑞南公司享有的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中路与和平大道交叉路西北角富爵广场二号楼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55%权益继续挂拍:第六次挂拍价格将为4644.790232万元,后续拍卖底价以前一次拍卖底价的8折确定,直至拍卖成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管理人现将制定《海南瑞南实业发展总公司变更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请各债权人于2025年3月14日以前(含2025年3月14日)向管理人告知表决结果;逾期未向管理人告知表决结果的,视为同意《海南瑞南实业发展总公司变更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材料提交/邮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西路80号美丽沙蓝色海岸305室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应媛;联系方式18289642654。

特此报告    

 

                                                            海南瑞南实业发展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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