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上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在建工程第六次整体拍卖公告

大连海上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在建工程第六次整体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26 公 开 人:大连海上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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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大连海上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03110时至2025年111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破产拍卖平台(处置单位:大连海上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对大连海上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海上郡公司”)名下位于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在建工程(下称“拍卖标的”或“海上郡项目”)进行第次整体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并依照《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在京东网络破产拍卖平台处分破产企业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在2025年103110时正式拍卖前,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委托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拍卖标的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即海上郡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根)》等,建设地址为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单位为海上郡公司,设计单位为大连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大连隆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院咨询公司。海上郡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拍卖标的所在宗地已取得大国用(2010)第0609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位于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南部城区,使用权面积147,000平方米,用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80年7月2日、商服用地终止日期为2050年7月2日,规划总建筑面积264,483.8平方米。

根据《房产面积预算报告书》《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配套公建项目一览表》及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海上郡项目实际总建筑面积为266,865.91平方米,共建设43栋商住楼,其中,房屋建筑面积239,509.68平方米,共计2754套(含不可销售房屋5套,建筑面积共4,173.65平方米;可售房屋2,749套,其中可售公寓建筑面积共48,270.62平方米;可售住宅建筑面积共161,143.56平方米;可售公建建筑面积共25,921.85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地下室、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共18,439.6平方米(不计容);消防水池、地下配套用房、换热站、变电亭等其它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共2,883.64平方米(消防水池、地下配套用房不计容);其他附带地下室、坡屋顶等建筑面积共6,032.99平方米(不计容)。

2022年9月22日,管理人和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海上郡项目配套幼儿园移交协议》,幼儿园以现状完成移交。

根据恒源(辽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出具的《(恒源估字2022第301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及2024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恒源估字2022第301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补充说明》记载,大连海上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的“海上郡”在建工程房地产项目的总评估价值为92164.35万元(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二)拍卖标的范围

拍卖标的包括海上郡项目已售和未售房屋,拍卖成交后,已售房屋由买受人续建并继续履行海上郡公司与购房者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购房者交付房屋。

截止到本次拍卖前统计已售房屋为24套,具体详见附表。由于已售房屋范围将以管理人审查确认或法院裁判确认的交付房屋债权确定,因此已售房屋范围可能会在本公告后发生变化。如已售房屋范围在拍卖成交后发生变化,管理人届时将发布公告,买受人需按照管理人最终确定的已售房屋范围及成交价格计算发生变化的房屋价格,双方据实结算。即管理人将按照拍卖成交价格与评估价格的比例,向买受人返还多收取的成交价款。

(三)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拍卖标的起拍价为409441036.28元,竞买保证金为82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

三、咨询看样

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2025年1024日至2025年1030日(周末、节假日除外),联系人电话:吴先生,13842839908。

四、竞买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京东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若竞买人是自然人的,拍卖成交款的付款人、拍卖标的的接收和变更等均为该自然人。

五、拍卖方式

(一)设有保留价的递增拍卖方式,增价幅度为1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竞买人以低于拍卖保留价出价的无效。

(四)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拍卖保留价,方可成交。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拍卖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如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且没有更高出价者,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一)拍卖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时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买方和卖方应缴纳的及欠缴纳的各项税、费,面积误差所涉及的补缴费用等),依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二)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综合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以及转让时的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具体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竞价成交后,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管理费、保险费、税费、土地使用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三)拍卖标的存在1‰综合服务费及京东平台0.5%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在拍卖价款外另行支付。

综合服务费由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收取,费用标准为拍卖标的成交价的千分之一,买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综合服务费通过京东拍卖平台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

技术服务费由京东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技术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京东破产拍卖平台。

技术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京东拍卖平台和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联系开具或由买受人联系京东拍卖平台开具。

九、保证金、余款支付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竞买保证金。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竞买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原锁定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买受人应于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将成交价款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名:大连海上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大连银行中山支行;账号:800226000001716),注明“款项性质:竞价标的价款余额”。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或买受人已付等额款项)不予退还。

(四)买受人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无论再次拍卖的金额是否超过悔拍买受人的竞买价格,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悔拍产生的包括应当支付的综合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等费用、相关损失,及用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买受人所支付的综合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方协商,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及相关损失等,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费用及相关损失等,如保证金仍有剩余的则归入破产财产,归管理人依法支配;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及相关损失等,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的全部损失,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追偿,拍卖服务商和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可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综合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从保证金中扣缴,不能足额扣缴的部分,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十、标的移交与过户

(一)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标的物移交确认书》买受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标的物移交确认书》时起,视为拍卖标的物所有权已转移。标的物移交后,由买受人自行看护,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等风险,管理人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

(二)竞价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管理人出具情况说明等合法文件的,管理人予以配合。

(三)竞价成交后,已售房屋由买受人续建,并继续履行海上郡公司与购房者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购房者交付房屋。

十一、特别提醒

(一)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现状整体拍卖。

(二)拍卖标的在2012年左右完成主体工程后停工至今,亦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场地现处于空置状态。因海上郡公司未向管理人移交任何有关拍卖标的的工程档案资料,管理人无法判断拍卖标的涉及的土地、规划、建设、销售手续是否完备,无法确定已完工程、未完工程范围,也不能确定已完工程质量及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情况,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需在竞价前对拍卖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充分考虑拍卖标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三)拍卖标的中有1,636套(建筑面积共计153,800.96平方米)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青泥洼侨支行,现该抵押权已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878套(建筑面积共计80,166.27平方米)抵押给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869套(建筑面积共计58,514.12平方米)抵押给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有18套(建筑面积共计4,556.82平方米)抵押给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拍卖成交后,管理人需协调上述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抵押登记注销解除后方具备办理过户条件,具体完成时间尚不确定。

(四)拍卖标的中有部分房屋在购房者与海上郡公司、金融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或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金融机构对案涉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且待金融机构全部债权受偿后,购房者、海上郡公司及金融机构到案涉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和抵押房屋注销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管理人需协调上述购房者及金融机构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和抵押房屋注销登记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和抵押登记注销解除后方具备办理过户条件,具体完成时间尚不确定。

(五)拍卖标的中有部分房屋已被债务人出售,其中部分购房者要求管理人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房屋,因该等购房者不属于商品房消费者,故管理人已决定不再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但部分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尚未撤销。拍卖成交后,管理人需协调上述购房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撤销手续,备案登记撤销后方具备办理过户条件,具体完成时间尚不确定。

(六)竞买人竞价前应自行向自然资源、建设、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环保、不动产登记机构等政府部门,对拍卖标的的权属、权属转移风险、过户要求及流程、税费缴付标准、准入条件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非因管理人原因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2024年5月10日,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下称“长兴岛财政金融局”)下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决定书》,载明标卖标的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8,355,950元,已缴纳0元,欠缴纳28,355,950元。竞价成交后,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海上郡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未获清偿部分,由买受人承担。

(八)竞买人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拍卖标的建筑物面积仅为参考信息,管理人对标的的实际面积、使用年限、设计用途、质量、拍卖标的能否办理权属登记、变更过户等,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可协助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相关过户手续。

(十)管理人仅有自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等政府部门调取的关于拍卖标的的部分档案。

十二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标的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破产拍卖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拍卖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详情。

 附:

1.《房地产估价报告》(恒源估字2022第3010号)及《关于“恒源估字2022第301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补充说明》

2.《海上郡项目已售房屋明细》

 

  

咨询电话:吴先生13842839908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大连海上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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