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处分保千里电子持有楼通宝57%股权的通知函(陈颂敬、罗家开)

关于依法处分保千里电子持有楼通宝57%股权的通知函(陈颂敬、罗家开)

公开时间:2021-08-17 公 开 人: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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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处分保千里电子持有楼通宝57%股权的        

通知函

 

陈颂敬、罗家开:

20191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电子)重整案,并于次日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各项重整工作。2020728日,深圳中院裁定将保千里电子与深圳市保千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科技)进行实质合并重整。鉴于保千里电子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均未通过,深圳中院于2021726日作出(2019)粤03369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保千里电子、保千里科技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宣告保千里电子、保千里科技破产。

保千里电子被宣告破产后,管理人随即依法启动了对保千里电子名下破产财产的处分工作。经管理人调查,保千里电子持有深圳市楼通宝实业有限公司57%的股权(认缴金额331.40万元人民币)。经公开信息查询,贵方二人系深圳市楼通宝实业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股东。

2021816日,管理人委托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公开网络拍卖深圳市楼通宝实业有限公司57%的股权(认缴金额331.40万元人民币),起拍价为1万元,起拍时间20218309时至20218319时止(延时的除外)。

经管理人了解,贵方系优先购买权人。现管理人向贵方通知如下:

如贵方有意向参与本次竞拍,请自行登陆京东网络竞价平台,进一步了解本次拍卖的具体情况,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注册、交纳足额保证金并按时参与拍卖活动;如贵方未报名参与竞买,视为自行放弃优先购买权,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贵方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管理人联系人:李宾宾律师; 联系电话:0755-33256830

电子邮箱:libinbin@zhongl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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