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06 公 开 人:毕节市云海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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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7-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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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云海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债权申报通知

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根据左云的申请20251011日裁定受理左云对毕节市云海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1月28日指定贵州伍尊律师事务所担任毕节市云海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之规定,就债权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债权申报

毕节市云海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7月21前书面向毕节市云海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具体申报事项,请下载本公告附件债权申报资料按要求填写或者与清算组联系索取债权申报资料)。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上述债权申报资料及参考范本可登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 息网(http://pccz.court.gov.cn/) 下载(如遇下载问题请联系清算组)。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贵州省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定于  2026727(周一)上午9 00贵州省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前述机构债权人提 交的文件均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应明确包括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全权授权受托人行使表决权,具体授权委托书参考范本可向清算组索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所函。如因会议时间及地址发生改变,将另行通知。

三、特别说明

(一)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毕节市云海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毕节市云海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四、债权申报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债权申报方式:现场申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邮寄申报、电子邮件申报均可。

(二)现场申报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锦名都4楼贵州伍尊律师事务所(采用现场申报债权方式的,请提前告知清算组

(三)债权申报邮寄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锦名都4楼贵州伍尊律师事务所(采用邮寄申报债权方式的,请在邮寄后通过电话通知清算组)。

(四)清算组联系人

   律师13087868088   

   律师:17588827788      律师:18285169092

债权申报电子邮箱:845145286@qq.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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