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行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南京知行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3-08-11 公 开 人:南京知行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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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3-08-2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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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知行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3年6月14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根据南京坤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南京知行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行新能源公司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担任南京知行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828230分,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南京知行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3828日之前,会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如有网络会议的技术问题,请请拨打客服电话咨询解决,客服电话为:400-810-1866转3再转3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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