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金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延期)

中节能金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延期)

公开时间:2025-03-14 公 开 人:中节能金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650次
  • 打印

中节能金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延期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随州市中院2024年12月24日作202413破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节能绿碳环保有限公司对中节能金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峰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23日作出(2025)鄂13破1号《决定书》,指定湖北神农律师事务所担任金峰公司管理人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各工作。

为充分掌握金峰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高效有序地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现决定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遴选审计评估机构对金峰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金峰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金峰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注册成立,登记机关为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为随州市南郊柳树淌十组。金峰公司经营范围为农业肥料研究开发等。金峰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00568316315M。

二、公司经营范围

金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农业肥料研究开发: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有机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菌肥、掺混肥料、挤压肥料、碳机肥料、水溶性肥料生产、销售(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国家禁止限制及需取得前置许可的经项目)。

三、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

审计机构以2024年12月24日破产清算案件受理日所在月月末即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金峰公司资产、负债、股东出资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基于金峰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破产程序的特点,本次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管理人接管到的电子/纸质财务凭证重新建账(必要);

2.金峰公司股东出资及实缴情况,重点关注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是否足额缴纳、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及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等情形;

3.金峰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基准日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的构成及变动情况;

4.金峰公司的资产情况,对应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 将资产或债权依据文件整理移交给管理人供清查追收;

5.配合管理人对金峰公司的负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债权、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 金等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

6.金峰公司资金流向,重点审查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流向;

7.金峰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情形及是否存在账外资产;

8.金峰公司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处获取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

9.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专门披露;

10.应人民法院和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11.为管理人核查债诉讼仲裁等工作提供及时的财支持;

12.可能存在的主体混同情况进行财务混同情况调查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13.按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的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询问,就相关问题进行答疑;

14.协助管理人对金峰公司清算期间财务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报税、申领发票、税务清算等工作。

15.管理人认为审计机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需对金峰公司的全部资产(如有,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知识产权、机器设备、对外投资等)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工作的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核查、盘点金峰公司资产;  

2.根据资产性状或不同使用要求,科学合理评估,并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按需完成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

3.按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询问,就相关问题进行答疑;

4.根据破产工作的开展,需要配合管理人的其他工作。

四、机构报名条件

1.申报机构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2.申报机构及其指派的人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且与金峰公司及其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要承办人员在近三年承办了破产审计评估项目;                                                                     

4.申报机构同意后付费方式,即先完成工作并提供合格报告,待破产财产变价后支付费用;

5.本次招募范围为随州市本地机构;

6.申报机构及其指派的人员不得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接受委托的其他情形

7.申报机构不同时具备审计、评估资格的,应采取联合体方式申报。

报名资料的提交及要求

各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及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等 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报机构简介、本次项目拟派出的工作人员简介、承办破产清算或重整业务的业绩及证明材料等;

3.本项目的工作计划、预计完成时间、报价及收费依据;

4.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申报机构及项目人员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

2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3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报告;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咨询;

6最高报价低于6万元,且同意债务人于破产财产变价后再行支付报酬无利息),并接受无财产可供支付时,不再支付相关费用和报酬;

7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8申报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内容或文件。

提交时间和联系方式

有意竞聘的机构,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参选材料和申报文件的盖章原件及扫描的电子文档密封后提交管理人

管理人联系方式湖北神农律师事务所606室,湖北省随州市沿河大道122号,王律师,13908665276。

选聘流程

接收报名机构的参选材料和申报文件

报名机构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材料和申报文件。

召开评审会议

管理人将组建由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代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书面申报文件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参选机构需现场陈述,评委会依据各参选机构提交的申报文件及评审会议陈述情况,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机构报价情况、资质条件、破产从业经验、服务方案、工作完成时限等方面,对参选机构进行评选打分,评分总分100分,资质业绩30分、服务团队35分、现场答辩15分、报价20分。

评审会议的召开方式将于会议开始前另行通知。

公告结果

综合评选分数,管理人会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并将得分排名前两名的参选机构在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下简称重整案件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

公示期结束后,确定得分第一的为中选机构,得分第二的为备选机构公示期内如因排名在先的机构不符合最终选定条件的,则由排名在后的机构依次替补。

最终选定的审计机构将在重整案件网予以公告。

其他

本项目选聘事宜已于2025年3月6日进行初次公告,因报名期限内仅有1家机构报名,本次选聘系延长报名期限,原报名继续有效。经本次延期报名仍旧无法满足2家以上2家条件的,则确定报名机构为中选机构有不符合公告要求资质条件情形除外。管理人具有调整、解释相关资质审查、选聘条件的权利。

其他事项

1.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随州市中院与债权人的监督和建议。

2.参选机构应在慎重考虑后提出报价,管理人不承担不能支付全额费用或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且中选机构应按照承诺时间完成相应工作提交报告。

3.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管理人安排签署业务委托协议,不得无故放弃。

4.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本项目选聘文件的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中节能金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四

 


附件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第二次).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