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浦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江苏中浦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7 公 开 人:江苏中浦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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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孔庆武 联系方式: 17851229118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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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浦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7日作出20250706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中浦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浦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27日作出20250706破2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中浦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孔庆武

为充分识别中浦公司的重整价值,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以及其他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为中浦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中浦公司的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并接受各方监督。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经管理人调取查阅中浦公司工商档案,以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知悉,中浦公司成立于201015日,法定代表人为汤淑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699350214R,具体的工商登记情况为:

公司名称

江苏中浦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00699350214R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公司登记机关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路北侧、云桥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

汤淑俭

注册资本

7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0-01-052040-01-04

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设备的制造、安装;钢结构的制作、安装。(以上经营范围中国家限制和涉及资质管理的除外)

登记状态

开业工商状态

股东

汇林企业有限公司:实缴出资7000万元,占总股比100%                                 

以上股东认缴出资时间均为2015年12月28日。

根据中浦公司连五星验字201112号验资报告“贵公司本次股东出资前变更前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已经连云港海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连海天[2010]第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3月29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根据上述验资报告,股东已实缴出资完毕,但不排除存在抽逃出资的可能。

二、中浦公司资产情况

中浦公司现有的主要资产为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程圩河西、盐池西路南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详情如下:

中浦公司名下存在不动产“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程圩河西、盐池西路南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根据苏公资评报字[2025]第019号评估报告显示,江苏中浦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其中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666.00㎡,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龙河支行(现转至Eighteen Pearls Limited十八珍珠有限公司),担保最高债权数额为950万元;房屋建筑物共3项,总建筑面积为14413.00,均未登记。上述不动产现为空置状态(具体情况实地查看为准)。

特别提示:管理人未接管到中浦公司的财务资料,无法对中浦公司进行审计。

三、中浦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债权人共向管理人申报了3笔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共计19985795.88元,经管理人初审确认的债权金额共计14698101.83元,其中担保债权金额为9500000元、税款债权金额为833325元、普通债权金额为4364776.83元

、意向投资人报名须知及要求

1本公告对全体有意向参与重整的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公告中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4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5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6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意向投资人的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管理人有权综合实际控制人资信情况认定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7意向投资人需自行承担资产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能够自主开展工作,熟悉税务、住建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能够自主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有证、无证不动产转让等的全部相关手续。

8意向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五、意向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的投资人应在2025年72518:00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82号兴亿达大厦26层瀛之志律所,律师,17851229118),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邮箱(kongqingwu@126.com),报名时间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

有意参与中浦公司破产案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需同时包含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报名意向书,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资信情况证明包括资产负债、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投资方案等;(附件一)

2、意向投资人为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均需加盖公章);

3、意向投资人出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无国家有关部门处罚记录的说明,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签名;

4、保密承诺。(附件

)投资人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和投资报名材料等进行合规性审查,确定是否符合招募条件。未按报名期限报名、主体不适格或其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具有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资格。

)意向投资保证金

1意向投资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完成报名后,应根据管理人书面通知向中浦公司管理人账户交纳人民币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付款备注:报名保证金)作为报名保证金。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名:江苏中浦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号:493682189195

2投资保证金的使用、退还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且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报名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重整保证金(无息),具体以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整预案,或者规定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书面说明退出的,已交纳的报名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但是,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保密承诺等情形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尽职调查阶段

本公告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对投资事项独立作出判断,提交重整预案即视为同意按中浦公司的现状进行投资,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如意向投资人需要,在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承诺书》,并支付报名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可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为保障债务人重整成功,在意向投资人提交了投资方案后,管理人有权在投资方案基础上,在《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要求意向投资人进一步完善投资方案

对于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且提交了合法有效的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依据相关程序进行遴选拟定投资人,遴选规则在报告人民法院后确定;若仅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且提交了合法有效的投资方案的,则其自动成为拟定投资人。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拟定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与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就重整计划的执行等相关事项进行约定。管理人将根据投资方案、重整投资协议等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因拟定投资人自身的原因,导致重整计划不能执行的,拟定投资人此前已经支付的款项,将不予退还。

申明: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中浦公司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同意按中浦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本报告中浦公司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

江苏中浦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十七

 

 附件:

一、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报名意向书

二、保密承诺书

 


附件

6.1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附件.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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