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2 公 开 人: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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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经债务人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的申请,安庆市宿松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25)皖0826破申6号】,受理了申请人对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安庆市宿松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4日作出《决定书》【(2025)皖0826破4号】,指定安徽安联律师事务所为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现根据破产工作进展,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22年01月12日,公司坐落在安徽省,详细地址为:安徽省宿松县松兹街道牌楼村宿复公路北侧;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的信用代码/税号为91340826MA8NLK5U9W,法人是余锦龙,注册资本为50.000000万人民币,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医疗服务;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评估内容

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名下资产进行价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三、资质要求

1.入选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的评估机构;

2.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四、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

1有意向的评估机构按本公告的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密封,含初步报价);

2报名期满后,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报价、人员配置等事项确定中标机构

五、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价函。明确收费标准(一口价形式);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执业资质证书;

4.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入选人民法院相关名录、名册的证明;

5.承诺书

六、其他

1、管理人不预付任何报酬和费用,评估费用在人民法院确定分配方案或裁定通过重整方案后一次性支付:

2、对于报名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报名截止日期:2025526日上午10时。

 

请有意向的评估机构在报名截止日前将盖章的书面材料邮寄至管理人处。

联系黄律师

联系电话:13905560639

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华中西路666号翡翠华庭办公楼八楼安徽安联律师事务所 

 

 

 

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522

 

 

 

 

 

承诺函

 

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已知悉登载通知的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经查证,我单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案件职责的利害关系,如违背以上陈述产生的一切损失,本公司愿意承担全部责任。经研究,现确认参加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的选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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