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龙运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贵州大龙运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10-18 公 开 人:贵州大龙运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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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大龙运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1)大龙运成破管字第03

贵州大龙运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运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9月1日作出(2021)黔06破申3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大龙运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920作出(2021)黔06破3号决定书,指定贵州巨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大龙运成公司管理人。为顺利推进债务人破产重整工作进程,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债务人财务情况进行审计。现将选聘审计机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债务人成立于2016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200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90MA6DP3W75Y,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业硅、硅锰合金、锰铁、铬铁、矿粉生产销售;锰矿、铬矿、废钢、钢材购销。)

二、审计涉及的财务资料情况

(一)债务人财务资料相对完整,管理人已经完成大部分资料交接。

(二)贵州大龙运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贵州大龙运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相关债权债务的登记资料;

(三)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结合对公司资料的梳理,涉诉文书总计2份;

(四)审计涉及的其他资料。

三、审计工作范围

(一)对债务人的财务以法院清算裁定日(20219月1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但最终还需出具综合审计报告(以债务人为整体),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债务人的注册资本及实际缴纳情况;

2.债务人的资产情况;

3.债务人负债情况;

4.债务人资金流向及与关联关系人的资金流向;

5.债务人职工工资支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6.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7.核查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债务人财产等情况;

8.核查债务人是否存在隐匿、转移资产的情况;

9.查找并提供管理人要求的相关诉讼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税务资料等,对破产重整过程中涉税事项提供书面的咨询建议;

10.其他管理人或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审计的内容。

(二)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要求对申报债权逐笔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三)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四)管理人或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四、审计工作时间

获选机构在进场后的25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五、报名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审计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并通过最近年度主管部门的年检。

(二)审计机构编入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s://www.rmfysszc.gov.cn/查询结果为准)的优先考虑。

(三)具有破产案件审计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现场负责人需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五)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七)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

六、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报名文件格式自拟,内容应包括:

(一)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资质证书复印件、近2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服务报价(包干价,包括审计服务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三)服务方案。

(四)人员配置情况:服务人员基本信息、简历、相关审计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

(五)机构类似业绩证明。

(六)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限承诺。

(七)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承诺。

(八)保密承诺。

(九)其他审计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资料。

上述材料需加盖机构公章。

七、报名文件提交要求

(一)报名文件要求:报名资料应提交纸质文件3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包装于同一包装袋中,包装袋应保证密封完好。

(二)报名截止时间: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18时,逾期提交材料,视为未报名。

(三)文件递交方式及地址:报名文件密封后,现场提交或邮寄至贵州大龙运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武陵大道12号江华佳苑7),联系人:何丹律师;联系电话:18875129466。

八、评审方式

经审查合格的报名者,管理人将另行通知现场遴选时间,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方案、服务方案等事项后择优选定一家审计机构。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贵州大龙运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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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pdf 下载
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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