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亿兆港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招募公告

江苏亿兆港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1-03 公 开 人:江苏亿兆港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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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学明 联系方式: 15161037396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1-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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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亿兆港务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招募公告

2022年6月22日,靖江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1282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亿兆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年6月27日作出(2022)苏1282破25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苏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经管理人申请,靖江市人民法院2023年12月11日作出(2022)苏1282破2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3年12月11日起对江苏亿兆港务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为维护亿兆公司和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亿兆公司运营价值,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亿兆公司基本情况

(一)亿兆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566802993J,住所地靖江市新桥镇三太村村部,法定代表人侯广强,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期限自2010年12月7日至2030年12月6日,经营范围:港口经营(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亿兆公司原经营规划

亿兆公司原经营规划的项目为江苏省靖江市新桥园区台湾农产品集散中心,位于靖江市新桥镇新桥工业园区靖江港区夹港作业区(大掘港东侧、联兴港西侧),从事通用码头工程项目,工程项目西起大掘港、东至联兴港东侧的长江水域,占用长江岸线514m、联兴港河岸线930m,长江岸线拟建50000吨级的通用码头泊位2个,联兴港河内拟建2000吨级的驳船泊位10个(其中:5个2000吨级驳船为待泊泊位),为集装箱、件杂货通用码头,占用陆域面积约382000㎡,建设生产、办公、仓库、辅助用房等93000㎡、堆场208000㎡,同时配套建设环保等其它相关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吞吐量预计为400万吨:其中,长江泊位吞吐量240万吨,包含:15万TEU(140万吨)、30万吨件杂货(农具、薄膜)、50万吨大米出口、20万吨水产品进口);内港池泊位吞吐量160万吨,包含:60万吨大米进口、100万吨水产品进口。项目拟总投资10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2万元)。

为实施该项目,亿兆公司取得了下列批准文件:

1、2015年5月5日,取得交通运输部《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夹港作业区亿兆港务通用码头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根据该批文,亿兆公司获准在位于长江下游江阴水道左岸、联兴港河口上游建设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7万吨级船舶设计和建设),泊位长度514米;在联兴港港池建设10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3000吨级船舶设计和建设),泊位长度930米。码头总设计年通过能力400万吨。同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共按1444米泊位长度使用所对应的港口岸线。该批复有效期为两年,如在批复失效后继续建设该项目需要使用港口岸线,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

2、2020年10月12日,取得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夹港作业区亿兆港务通用码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文号为长许可(2020)215号。批文主要内容为:一、同意你公司在长江扬中河段江阴水道左岸联兴港上游侧及口门内建设泰州港靖江港区夹港作业区亿兆港务通用码头工程。拟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50000吨级通用泊位和10000吨级件杂泊位各1个及挖入式港池1座,并对港池处堤防进行改建。二、同意《泰州港靖江港区夹港作业区亿兆港务通用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报告》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三、同意对港池处堤防及联兴港闸进行改建。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2023年11月20日,取得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准予延续泰州港靖江港区夹港作业区亿兆港务通用码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决定》,文号为长许可决[2023]275号。主要内容为:一、同意将《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夹港作业区亿兆港务通用码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长许可(2020)215号)有效期延续至2026年10月12日。该工程位于岸线控制利用区。

3、2017年9月26日,取得靖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江苏亿兆港务有限公司从事泰州港靖江港区夹港作业区亿兆港务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文号为:靖环建审[2017]108号。该批文有效期五年,目前处于失效状态。

4、2017年4月26日,取得靖江市国土资源局靖国土资函(2017)008号《关于江苏亿兆港务有限公司新建泰州港靖江港区夹港作业区亿兆港务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该局预审意见原则同意亿兆公司新建泰州港靖江港区夹港作业区亿兆港务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用地的。目前已超过两年的有效期。

5、2017年4月27日,取得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靖发改投(2017)字第33号),通知亿兆公司可实施泰州港靖江港区夹港作业区亿兆港务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目前已超过两年的有效期。

(三)亿兆公司项目现状

亿兆公司在取得交通部项目批复后未能及时取得环评报告,未能在批复规定的两年内开工建设,加之“长江大保护”政策及泰州沿江环境规划整治等原因,亿兆公司延期建设申请一直未获通过,股东对项目能否重新获得批准及何时产生经济效益亦有分歧,不愿再追加资金投入,致该项目处于停滞状态。

二、亿兆公司的资产、债务情况

(一)公司资产

管理人仅接管到部分财务账册、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及税控盘、合同、员工档案及行政公章一枚等资料。

管理人至靖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户银行、市场监督管理局、车管所等部门调查,该公司名下无财产。

   (二)公司负债

1、债权申报、审核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1日,有6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共计24,860,879.72元,管理人经审查确认普通债权金额20,884,539.24元。

2、职工债权

经管理人初步核查,确定职工债权金额为154,500元。

 

三、项目所在地产业规划情况

亿兆公司原规划项目地点位于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桥园区管委会辖区,该区已规划建设靖江大健康产业项目基地,计划将该地区打造成集农副产品码头运输、冷链物流、电商平台、仓储保管为一体的食品深加工产业园、国际贸易结算中心。

 

四、重整投资人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投资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投资人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的到期债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4、投资人拟投资的项目应符合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新桥园区管委会的产业规划、产业政策。

考虑到项目落地需要所在地方政府立项、审批、供地等因素,投资人在报名前向当地政府咨询、协商,达成初步投资意向。

(二)报名时间、方式

1、管理人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包括在网站、自媒体发布招募公告及向意向投资人发出邀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 1月20日17时;

2、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组织架构图、2022年审计报告、保密承诺函、投资者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历史沿革、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等。

(三)保证金的缴纳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未按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弃权。

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名:江苏亿兆港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靖江支行

 号:57370180803312922

 

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1、已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2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2)拟投资的项目基本情况及所具备的资质及其他优势;

3)拟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情况及履约担保;但重整资金到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45日;

4)重整投资方式;

5)债务清偿方案(包括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及隐形债务承担方案等),但债务清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法院重整计划草案裁定批准后45日;

6)重整后的投资计划及经营方案;

7)投资失败的风险承担;

8)对提交的方案是否接受与管理人磋商的的承诺。

2、材料提交要求

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纸质文件四套、PDF电子文档一套,并于截止日期前以密封方式提交给管理人。

 

六、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1、管理人本着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靖江市人民法院监督下,以重整方案为主要评审依据,在重整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进行评选,评选期间可与意向投资人进一步沟通协商,确定最佳重整方案和重整投资人。

2、管理人将根据入围的重整投资方案拟订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提请靖江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七、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一) 未中选的投资人(含备选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将于招募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经管理人评选的入围投资人,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或未按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履行的,其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如中选投资人在投标中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管理人未能根据《重整投资方案》与中选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八、特别声明:

(一)本次招募公告接受靖江市人民法院、债权人等各方监督。

(二)由于管理人仅接管到亿兆公司部分财务资料,故未能进行审计,本公告中所披露的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已完全了解亿兆公司现状并同意投资。

亿兆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隐形债务、已失效的行政许可批文能否重新获批及其他投资风险,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投资人如需要求管理人就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权审核文件、企业经营状况等情况,请携带身份证明文件联系管理人获取。管理人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投资人参考,如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及《保密承诺书》,并缴纳保证金后方可进行。

(四)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享有。

(五)在投资人报名期限届满前,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充、变更或撤回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亿兆港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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