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泰州市木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受理泰州市木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2 公 开 人:泰州市木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浏览次数:249次
  • 打印

清算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根据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于2025年5月27日作出(2025)苏1204清申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泰州市木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强制清算的申请,并于202566日指定北京市高朋(泰州)律师事务所成立泰州市木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卞为民为清算组负责人。泰州市木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45日内申报债权,向泰州市木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289号恒景国际花园C22栋13层,邮编:225300,联系人:庞娅芳,联系电话:17802583256)申报债权。

泰州市木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相关管理人员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泰州市木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移交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并向清算组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积极配合清算组的工作。泰州市木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泰州市木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0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木森投资法律文书.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