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第一批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第一批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3-09-25 公 开 人: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六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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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1日,西藏自治区曲水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藏012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同日,西藏自治区曲水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藏0124破1号《决定书》,指定西藏子产律师事务所、西藏卓然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恒信玺利管理人。

2023年7月3日,西藏自治区曲水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藏0124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恒信凯鸿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恒信凯特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亨特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恒信心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恒信伊霖钻石有限公司、深圳市恒信亭缘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同日,西藏自治区曲水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藏0124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恒信玺利管理人担任合并重整案件管理人。

接受指定后,管理人积极开展职工债权调查工作。因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家公司及其分公司职工人数较多,管理人将分批进行职工债权公示。经调查,管理人确认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家公司第一批职工债权人共689人,职工债权金额合计50488143.47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管理人对已经调查确认的第一批职工债权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926日起至2023107日止。

公示方式 

1、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 (https://pccz.court.gov.cn)

2、张贴于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恒信亭缘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场所外。

管理人声明:管理人系根据现有文件资料初步审核后公示的首批职工债权名册清单。若后期发现新的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对相应职工债权进行复审。复审结论与初审结论不一致的,管理人另行通知相应职工

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家公司职工在公示期限内对附后《职工债权名册清单》记载内容有异议的,均可向管理人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大厦B1039,收件人:田正英17765412009,同时,上传到管理人邮箱2621140902@qq.com。管理人在收到书面更正申请后,将及时作出解释或决定是否予以更正,并将予以更正或者不予更正的结果及时书面告知异议人。职工若对不予更正的决定或更正后的结果仍有异议,可向西藏自治区曲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管理人书面结果后15西藏自治区曲水县人民法院提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数额无异议。

特此公示

                       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六家子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十五

 

附:关于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一批职工债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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