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之补充》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公告

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之补充》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26 公 开 人: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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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泰公司全体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管理人于2025年12月10日将本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之补充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顺泰公司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现将表决结果报告如下:

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会情况:

  顺泰公司应到债权人115户,债权总额为 683296773.18 元,其中税务债权额57493057.6元,抵押担保债权额259647319.92元,普通债权(无财产担保债权)额366156395.66元。顺泰公司第次债权人会议实到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共104家(其中含管理人开会之初统计的债权人95家和管理人统计人数提交后参会的债权人9家),104家债权人代表的债权额为681249800.52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363361375.58元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之补充》表决情况:

针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之补充》,有91户债权人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7.50%,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279397959.74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6.89%;有2户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1.92%,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77%;有11户至表决截止时间未投票表决。

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情况:

针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有90户债权人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6.54%,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245640442.89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7.60%;有3户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2.88%,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4.06%;有11户至表决截止时间未投票表决。

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之补充》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均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之补充》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均表决通过。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全程监督,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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