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16个实用新型专利权第二次公开议价处置公告

江西国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16个实用新型专利权第二次公开议价处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26 公 开 人:江西国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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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16个实用新型专利权第二次公开议价处置公告

 

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江西润禹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812日裁定受理江西国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陶公司”)申请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西润禹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际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雍文(萍乡)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国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

清算组依据已由国陶公司清算组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江西国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方案》,对国陶公司名下的资产进行了二次网络公开拍卖及一次公开议价,目前均已流拍且未处置完毕。

现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及《江西国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方案》,清算组决定202535日上午11时在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对国陶公司名下的16个实用新型专利权整体进行第二次公开议价处置,特邀请潜在买受人前来报价议价,现清算组将此次议价处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议价处置资产状况

公开议价标的物:本次公开议价标的物为江西国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16个实用新型专利,基本信息如下(具体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序号

申请日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状态

申请号

1

2023-11-21

一种蜂窝陶瓷挤压成型装置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323144913.4

2

2023-04-05

一种通气性能好的蜂窝陶瓷蓄热体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320727409.8

3

2022-06-23

一种用于MLM板片式蜂窝陶瓷生产的加工治具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221586912.8

4

2022-06-07

一种具有防腐蚀功能的板片式蜂窝陶瓷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221406047.4

5

2022-06-07

一种MLM板片式蜂窝陶瓷加工生产用切割装置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221405826.2

6

2020-11-26

一种组合式蜂窝陶瓷蓄热体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022765971.9

7

2020-11-26

一种用于板片式蜂窝陶瓷生产的加工治具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022775321.2

8

2020-11-26

一种新型轻质陶瓷填料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022766216.2

9

2020-11-17

一种环保节能蜂窝陶瓷板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022655478.1

10

2020-11-17

一种通气性能好的蜂窝陶瓷蓄热体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022663674.3

11

2020-11-17

一种高强度蜂窝陶瓷蓄热体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022667689.7

12

2020-11-17

一种新型节能蜂窝陶瓷蓄热体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022663699.3

13

2020-11-09

一种便于安装的板片式蜂窝陶瓷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022567833.X

14

2020-11-09

一种板片式蜂窝陶瓷加工生产用切割装置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022567835.9

15

2020-11-09

一种板片式蜂窝陶瓷结构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022567830.6

16

2024-5-24

一种生产用输送装置

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授权

CN202421153436.X

瑕疵说明:

1、公开议价成交后的专利权年费缴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自行相关部门咨询调查该无形资产使用价值及存在的瑕疵。并且对于专利权能否办理权利转让登记,务请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清算组不作任何承诺。

2、本次公开议价标的物(专利权)并未评估,最低报价底价是依据清算组决议意见进行确定的;除公开议价文件披露外,买受人应对公开议价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因议价标的物为无形资产(专利权),无实物可供买受人看样,请买受人自行调查标的物的价值及存在的瑕疵。自公告之日起,清算组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有意者请与清算组钟律师(电话:15083992004,微信同号)联系,也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单位了解核实本公开议价标的物的状态。标的物的详情以实物现状为准,清算组对上述信息不做任何担保,请理性竞买。

四、买受人报价期

买受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34日下午17时止,向清算组提交书面报价函。

五、议价处置方式

1买受人提交给清算组的书面报价函应当密封并签字或盖章,由清算组于202535日上午11时在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统一开封比价。报价后未到场参加开封比价的,视为放弃参加议价,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到场的议价买受人,可以在书面最高报价的基础上现场加价,加价幅度由清算组现场决定,最终以最高报价者成交。

2本次议价处置买受人需对16个实用新型专利进行整体报价,最低报价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元。

3、买受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被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买受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议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买受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但须在议价处置开始日的一日前与清算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议价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清算组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议价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议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本次公开议价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七、保证金支付

买受人拟参与本次议价处置的,应在20253417时前向清算组下列账户支付保证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户名:江西国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开户行:中国银行萍乡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93260401867

汇款时请备注江西国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利公开议价成交价款。

【注】:

1、买受人委托他人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在支付保证金时予以注明买受人信息。

2、买受人未缴纳保证金,视为未参与议价。

3、议价处置成交后,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清算组将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全额退还;被确认为买受人的,可以冲抵购买款。

八、议价处置成交后,被确认为买受人的,买受人应当场签署议价成交确认文件。并应在签署《议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将议价处置成交价余款汇款到清算组账户。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3日内,到清算组处签订《江西国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清算组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若买受人未在前述期限内支付公开议价处置成交余款,则视为毁约,清算组除有权没收保证金外,还有权依法追究毁约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毁约买受人赔偿清算组重新处置本标的物时的成交价与本次成交价的差额损失等。同时,清算组将提请法院对毁约买受人进行司法处罚。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公开议价成交后,公开议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备案手续费、权证费、保管费等)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依法由标的物所有人承担的税费也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报价前可向标的物所涉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了解,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买受人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了解。因买受人的原因产生的税款滞纳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议价财产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议价成交款后3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组处(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金融港二号楼17F北京雍文(萍乡)律师事务所)签署《江西国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等成交确认文件。

2、未按照前述期限内办理交割手续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标的物损毁或灭失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若超出前述期限内未办理交割手续则视为悔拍,此期间买受人悔拍,除扣除竞价保证金外另从竞价尾款中扣取相应的相关费用。

3、议价成交后,如议价处置标的物中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清算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助买受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买受人在参与议价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公开议价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买受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公开议价的,视为接受本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清算组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相关风险由各买受人自行评估,由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若标的物存在因未缴纳年费而无效的情况,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若标的物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被抵押、质押、冻结和轮候查封、冻结等任何情形导致过户不能的,相应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在议价前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具备资格,能否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相应转让登记手续请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旦参加议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物投资条件的确认,如不符合条件参加议价,或者议价处置完成后不能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经支付的成交款不予返还,买受人也不能因此反悔。

5、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查证议价处置标的物权利现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买受人一旦作出议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

6、清算组对于专利的使用情况、有无许可他人使用等情况不做任何担保,亦不能保证标的物及其附属权利的有效性、完整性、完好性,对于标的物是否转让给他人、抵押及查封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7、本次议价标的物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号、申请日期、有效日期、状态等,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记载的实时状态为准。国家知识产权官方网站上披露的信息、权利信息可能存在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务必请买受人负责自行调查核实标的物实际情况。本公告未标明的瑕疵亦不在清算组承担范围。

8、本次议价标的物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因本次公开议价所形成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或相关罚款(如有)均由买受人承担,清算组不提供发票。买受人在报价前应自行向税务等有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罚款类别及标准。

9、在公开议价开始前,清算组有权对本《议价公告》等内容进行补充、调整、更改,买受人需在议价时认真阅读,且不得以上述内容在议价前进行补充、调整、变更而主张补充、调整、变更的内容无效。

10本次公开议价标的物并未评估,除公开议价文件披露外,买受人应对议价处置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参与议价者均视为对标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并承担全部风险。

十二、凡发现议价处置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强制清算案件监督单位: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

十三、其他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江西国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咨询。

清算组咨询电话:15083992004(钟律师)

 

江西国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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