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招募办理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的公告

关于唐山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招募办理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10 公 开 人:唐山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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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招募办理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的公告

 

2023年12月12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0203破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唐山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和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1月12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0203破7号决定书,指定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担任唐山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尽快推进和谐家园小区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利益,确保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聘一家中介机构为和谐家园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工作。现就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标要求

1、中介机构需进行前期咨询服务,同时驻场现场答疑,按管理人的要求收集整理客户资料;

2.按唐山房产交易中心要求,协助管理人办理业主签约工作,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指导业主进行合同签署;

3.依据唐山不动产交易中心政策,协助管理人办理业主不动产权证书;

4.与管理人及相关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向管理人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协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

5.按照管理人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专业性。

、资质条件

1.中介机构需要具备法定营业执照;

2.曾代理客户办理过不动产登记证书。

三、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在2024年7月14日下午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装订成册密封):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资质证书复印件;

2.曾经代理客户办理过不动产登记证书的业绩证明;

3.拟派驻现场工作人员简历;

4.具体费用报价;

5.申报机构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

鉴于目前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请出具书面确认书确认是否同意管理人暂不支付费用,待破产费用到位后支付。

、报名文件的提交

1.材料递送时间:2024年7月14日下午17:00

2.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99号,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北院

3.联系人:郭律师

4.联系方式:13933137830

五、选定方式

管理人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在路北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根据报名机构提交的资料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合适的机构如果报名参选机构仅有一家时,直接确定报名机构为最终的中标机构。选定机构后,管理人将选定的机构名单报送人民法院备案。

六、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另行向各竞选单位进行解释和说明。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享有。

特此公告

 

唐山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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