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正昌实业有限公司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莆田市正昌实业有限公司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2-04-28 公 开 人:莆田市正昌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867次
  • 打印

莆田市正昌实业有限公司印章、证照

作废声明

(2021正昌发006

2022年3月4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受理莆田市涵江区诚信贸易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莆田市正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正昌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4月8日作出2022)闽03破4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现因债务人正昌公司未向管理人移交印章、证照,本管理人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保障债权人利益,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正昌公司及相关人员在破产受理后滥用企业印章、证照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行为,管理人特此声明:正昌公司未移交管理人的所有印章、证照自202234日起作废;自202234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正昌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正昌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上述印章、证照的行为均属无效行为,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莆田市正昌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七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