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职工债权公示

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3-10-21 公 开 人: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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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

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各职工债权人:

公司因资不抵债,北京一中院于2023年7月28日作出(2023)京01破申7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绮雯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8月16日作出(2023)京01破253号决定书,确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3年10月20日,确认公司共有在册职工55名。截至2023年7月28日,共有职工债权人102人,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10,804,368.35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3年11月5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在管理人作出不予更正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否则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示。

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月21日

 

附件:一、职工债权公示表;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管理人邮箱:13681107984@163.com  联系电话:13681107984、186138875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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