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集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上海奥兰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百分之70股权的公告(第三次拍卖)

浙江省中集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上海奥兰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百分之70股权的公告(第三次拍卖)

公开时间:2022-12-28 公 开 人:浙江省中集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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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集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1月410时至20231月5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处置单位:浙江省中集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阿里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对标的物情况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标的

浙江省中集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奥兰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2544704.893元的股权持股比例为70%

1、上海奥兰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奥兰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07261944R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东一路396301

法定代表人

黄勇俊

注册资本

17921006.99人民币

股东及股权结构

浙江物产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376302.097,占注册资本30%

浙江省中集物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2544704.893元,占注册资本70%

经营范围

建材、金属材料、矿产品、有色金属、橡塑制品、煤炭、一、二类医疗器械、食用农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纺织品、服装鞋帽、酒类、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食品流通,自有设备租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仓储(除危险品),富特东一路3961幢(六层)自有房屋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机构

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黄勇俊

董事吴志刚陈彬

监事:张明彦

成立日期

19921116

经营期限

1992111620221115

2、上海奥兰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负债情况

1)经初步核查上海奥兰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名下有位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富特东一路3961幢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有六层工厂厂房已取得沪房地浦字2016)002505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1997年竣工建筑面积约14822.60平方米截止资产评估报告出具之日除三层自用外其余均处于出租状态

2)上述房产已设定抵押上海奥兰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区支行贷款5100万元期限从2021329日至2022328),并以上述房产在最高债权数额1.04亿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区支行已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于2022年6月15日作出判决,判决结果为:一、奥兰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联合银行西湖支行借款本金5100万元,并支付利息233223.65元、复息179.48元(利息、复息暂计至2022年3月25日,此后利息、罚息、复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联合银行西湖支行有权以奥兰多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富特东一路396号1幢的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以最高数额104000000元为限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上述债务。案件受理费收取297967元,由奥兰多公司负担。现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3)上海奥兰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现工商登记的2名股东浙江物产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浙江省中集物流有限公司均于2022年2月7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上海奥兰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已向浙江物产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申报债权24967963.73向浙江省中集物流有限公司申报债权21975608.69款项的实际可收回情况以管理人审核确认的债权金额及最终的破产债权清偿率为准管理人在此不做任何债权认定及可供分配金额的保证

上述情况仅系管理人初步核查了解的上海奥兰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负债情况未反映上海奥兰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情况标的物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或参考管理人上传的资产评估报告管理人披露或告知的拍卖标的情况及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仅供买受人作价值参考,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买受人实际调查标的物现状为准,买受人参拍即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1月3日17时前与管理人联系(姜律师,15306577336)。

起拍价:14366313.66,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特别说明1.请竞买人于参拍前务必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后续过户、股东资格要求等政策后慎重参拍,参拍视为同意公告及特别提示内容,并接受标的物现状

2.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款后,买受人需自行至工商管理部门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受让股权需符合《中国和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的股东条件或其他规定的限制条件,若因不符合受让条件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管理人郑重提醒各竞买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价值与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市场风险等多因素相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故管理人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的价值,管理人所披露信息仅做参考,具体该拍卖标的物的资产状况及实际股权价值以变更登记时现状为准,由此引发的责任、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标的物涉及的应交纳或补交的其它明确的或不明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对外债务、社保、欠税、行政/司法处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 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1月4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需了解本次拍卖标的详情及查阅资料的有意者请联系管理人:15306577336(律师)。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2.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1月3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阿里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2517时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中集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滨支行,账号:1202024439900029546 】。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8号绿地中央广场5号楼8层,联系人,姜律师 15306577336)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自此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逾期付款或逾期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款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扣缴保证金不足抵扣重新拍卖与原拍卖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对原买受人追缴剩余款项。

3、买受人按规定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等交接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等交接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根据阿里拍卖平台最新规定,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0.5%的软件服务费,该服务费为阿里拍卖平台单方收取,与管理人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人另行向阿里拍卖平台支付,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买受人交至阿里拍卖平台的竞买保证金无法及时转至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有权视为价款未缴齐,所引发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阿里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姜律师,15306577336

法院监督电话:0571-8958512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浙江省中集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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