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高远腾混凝土有限公司全部实物资产第一次拍卖的竞买公告(补充)

太原市高远腾混凝土有限公司全部实物资产第一次拍卖的竞买公告(补充)

公开时间:2025-04-24 公 开 人:太原市高远腾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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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高远混凝土有限公司全部实物资产第一次拍卖竞买公告补充

说明:2025411日,管理人发布了《太原市高远腾混凝土有限公司全部资产拍卖的公告》,本竞买公告为第一次拍卖的补充公告。

太原市高远腾混凝土有限公司实物资产挂网拍卖后,因竞买方踏勘现场使得有关资产的瑕疵得以暴露,为了保护广大竞买人的知情利益,管理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调整事项集中于七、特别提示,第1-5,请买受人知悉。

根据《太原市高远腾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太原市高远腾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5110时至202552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太原市高远腾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拍卖方式

太原市高远腾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全部实物资产

第一类为存货,包括原材料887项,在用周转材料243项;

第一类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21项,构筑物18项,机器设备111项,车辆15项,电子设备146项,其他设备488项;

第三类为生物性资产,包括生物性资产-动物13项,生物性资产-植物25项。

评估价:5,720,370.70元(含税价) 起拍价:5,720,370.70元,竞买保证金:1,144,074.14当次起拍价的20%,增价幅度:28,601.85当次起拍价的0.5%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竞买人资格

1本次拍卖的资产中包含部分危废(废油)、报废机动车,买受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可委托),同时按危险废物及报废机动车相关管理规定,转移、回收或拆解需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环保部门及环保部门备案或批准。如不报备,不予转移、回收或拆解,且已交纳的保证金及拍卖款均不予退还,重新进行拍卖;如造成管理人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管理人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及看样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开始前竞买人如需到标的物所在地看样、咨询,具体事宜与管理人联系。

四、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一)拍卖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应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并一次性缴纳保证金,竞价前网拍系统将锁定该笔款项。

2拍卖成交的,竞买人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保证金抵顶拍卖价款,保证金不计利息。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被锁定的保证金将由网拍系统于竞价结束后自动释放,并在3-5个工作日内退回,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尾款的支付

1、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竞买人缴纳全部拍卖尾款,拍卖尾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充抵拍卖价款

2在付清拍卖价款后根据管理人通知时间,竞买人凭竞买成功信息、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件、委托手续等原件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交付手续。

3.本次拍卖款项不接受逾期付款,需按上述要求按期付款。竞买人逾期未交清全部拍卖价款,视为竞买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及成交后支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管理人可以重新启动拍卖。重新启动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太原市高远腾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账号:15705609450052

六、财产交付方式以及服务费、税费的承担

1、拍卖价款交清后,买受人根据管理人通知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买受人,如有差异,不影响拍卖成交价,不进行多退少补。如买受人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视为交付完成。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需在成交后7日内向平台缴纳软件服务费(成交价的千分之五)。

3、本次成交价款为含税价,即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增值税已包含在本次成交价款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因进行标的物登记、过户、处置等行为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租金、水电费、车辆保险、罚款、交通罚单、养路规费、修车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的资产中房屋建筑物产权登记,且太原市高远腾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远腾公司所占土地为小店区北营街道黑驼村集体用地,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买受人竞买后仅可取得房屋所有权以下情况请竞买人知悉:

1现土地租赁合同已到期买受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自行与土地所有权人协商处理土地租赁续期事宜。

2)高远腾公司厂区所占用的土地面积约为50亩,其性质含村庄用地及裸地,具体四至及详细面积以后续土地出租时,小店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土地勘测报告为准。

3)高远腾公司所占土地东南角(约为料仓东南角边长4m的三角形),已被山西体育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征用,现因项目未动工,暂未对地上建筑物进行拆除。若未来涉及拆除,相关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可能涉及的拆除补偿由买受人享有,房屋建筑物质量安全问题及相关政策、法律风险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房屋未来可能涉及的交纳租金、登记、过户、应缴税费等风险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房屋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拍卖的资产中车辆钥匙、登记证和行驶证均丢失,大部分混凝土罐车、泵车为国三标准,部分车辆处于待报废状态,不能过户,不能年审,不能上路行驶,买受人提取车辆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请竞买人知悉。

3、本次拍卖的资产中包含部分危废(废油)、报废机动车,买受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可委托),同时按危险废物及报废机动车相关管理规定,转移、回收或拆解需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环保部门及环保部门备案或批准。如不报备,不予转移、回收或拆解,且已交纳的保证金及拍卖款均不予退还,重新进行拍卖;如造成管理人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4、高远腾公司曾在厂区所占土地北部倾倒固体废物,小店区环保局曾针对上述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现该部分土地仍存在固体废物裸露的情形(具体情况以现场为准),买受人竞买后或面临的环保整改要求与处罚等法律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知悉。

5厂区土地租赁续期问题、危废处置问题、报废车辆处置问题、可能涉及的环保问题等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和处置。需按国家对机动车报废处理的相关规定拆解报废的,应向本管理人出具报废证明及办理车辆注销登记;需处理危废的,应向本管理人出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处理证明,本管理人和监督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评估报告》只作为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的参考,相关数据如有出入以实际情况为准,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即表明已对标的物进行了实地调研,自愿接受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自愿承担竞买投资风险,相关风险由各竞买人自行评估,管理人不作担保,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需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买受人竞拍成交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等全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未能如期交付的,买受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等全部风险。

8、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是否符合过户条件,由买受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管理人和监督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八、如对拍卖标的物权归属有异议,异议人请于开拍前5日内与管理人联系,并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权利。

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破产管理人咨询电话:15534065340律师) 

 

太原市高远腾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

附件

第一次拍卖补充竞买公告(高远腾全部实物资产).pdf 下载
标的物调查表(高远腾全部实物资产).doc 下载
第一次拍卖补充竞买须知(高远腾全部实物资产).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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