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社保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社保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1-09-17 公 开 人:常州市武进和平橡塑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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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武进和平橡塑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社保债权的公示

和平破管字第8

2021726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根据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吴支行的申请,作出(2021)苏04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吴支行对被申请人常州市武进和平橡塑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橡塑模具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182日,常州中院作出(2021)苏041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和平橡塑模具公司共有在册职工0人,截至2021916日,尚欠职工的工资35,000.00元,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0元,公司未开立社保和医保账户,上述总额累计为人民币35,000.00元(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社保债权)。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职工债权、社保债权的调查工作仍在继续,未纳入本次公示范围的职工债权、社保债权管理人会在调查结束后公示。

现管理人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2021917日起至2021101日止。

职工在公示期满前对《职工债权、社保债权公示表》所载明的数额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要求管理人更正,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予以再次复核并答复,如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在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不予更正后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的公示无异议。

特此公示。

          常州市武进和平橡塑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0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附:

1、常州市武进和平橡塑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社保债权公示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黄经理:13961239891;樊律师 13961164966

3、管理人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劳动西路华景大厦六楼

 

常州市武进和平橡塑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社保债权公示表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金额

备注

1

陈仕生

42112619741124****

35,000.00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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