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人职工债权登记的公告

关于债务人职工债权登记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16 公 开 人:四川方春园艺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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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方春园艺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债务人职工债权登记的公告

2024方春园艺破管公告第002号

四川方春园艺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5日作出(2024)川162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方春园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春园艺”)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8月7日作出2024)川1623破7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为四川方春园艺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保证方春园艺各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因资料不全或其他原因导致管理人无法及时调查确认方春园艺欠付的各类职工债权,现需各职工主动联系管理人对职工债权进行登记确认。

方春园艺公司职工债权人2024年9月23日前,管理人取得联系,向管理人登记职工债权并带上证明职工债权的证据材料[申报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食品城大道18号重庆广告产业园13幢4单元5层公与勤清算公司,联系人:何佳联系电话:13638310511]未在上述期限内联系管理人登记职工债权的,一切法律后果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四川方春园艺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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