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1-12-21 公 开 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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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1315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裁定受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凯迪生态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经凯迪生态管理人申请,202184日,武汉中院作出(2021)鄂01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凯迪生态、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凯迪生态管理人担任实质合并重整的20家公司管理人。20211112日,武汉中院依法作出(2021)鄂012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凯迪生态、宣城中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重整程序内公司合计21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结合凯迪生态等21家公司职工众多、情况复杂之事实,管理人对职工债权将予以分批公示。如本重整案后续审计结论与本次职工债权公示意见存在差异,管理人将结合审计意见,对所涉职工债权重新进行调查并予以公示。

截止目前,管理人对凯迪生态的职工债权进行了四个批次的公示,管理人将持续开展职工债权调查、公示工作。

本次公示第五批职工债权,包含凯迪生态及8家电厂合计职工债权727笔。分别为凯迪生态职工债权2笔、蛟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94笔、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54笔、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97笔、永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59笔、阳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77笔、汪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118笔、松滋市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95笔、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131笔。公示期限为7日,即从公示之日起至20211227日止。

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应在20211227日(含当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及证明材料后予以复核,并依法更正。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有异议但未按期提出,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表载明内容无异议。

 

附:

1. 凯迪生态等21家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第五批)

2. 管理人联系方式:18062549500

3. 管理人邮箱:kdstglr@163.com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1221      


附件

凯迪生态等21家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第五批)——桦甸.pdf 下载
凯迪生态等21家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第五批)——汪清.pdf 下载
凯迪生态等21家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第五批)——永新.pdf 下载
凯迪生态等21家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第五批)——祁阳.pdf 下载
凯迪生态等21家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第五批)——凯迪生态.pdf 下载
凯迪生态等21家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第五批)——松滋.pdf 下载
凯迪生态等21家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第五批)——阳新.pdf 下载
凯迪生态等21家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第五批)——丰都.pdf 下载
凯迪生态等21家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第五批)——蛟河.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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