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选任结果的公告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选任结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8-24 公 开 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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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选任结果的公告

2023)鸿达破管字164

关于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成员选任议案的报告》,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在报名期间,管理人共收到22家债权人报名参加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选任。管理人按照《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成员选任议案的报告》的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选任规则,推选出:(1)广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为融资类有财产担保优先债权人组的候选人;(2)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为融资类银行机构普通债权人的候选人;(4)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托华创锐进3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为融资类债券机构普通债权人组的候选人;(5)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勃悦聚泰单一财产权信托)为融资类信托机构普通债权人组的候选人;(6)融资类证券机构普通债权人组无证券机构报名,候选人轮空;(7)乌海市浩景工贸有限公司为经营类普通债权人组的候选人;(8)其他类普通债权人组债权金额较大为周奕丰、次之为周灿伟,考虑到融资类证券机构普通债权人组轮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保持单数,其他类普通债权人组暂不做推选;(9)刘淑苑为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综上情况,管理人推选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托华创锐进3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勃悦聚泰单一财产权信托)、乌海市浩景工贸有限公司、刘淑苑7位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和构成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现管理人将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选任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专此公告!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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