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进行债务人财产公开拍卖的情况通报

关于拟进行债务人财产公开拍卖的情况通报

公开时间:2024-01-19 公 开 人: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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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债权人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阳江中院”)于2023516日作出(2022)粤17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市天河旺中贸易行对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516日作出(2022)粤17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建安集团破产清算工作。20231214日,建安集团破产清算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财产变价补充方案》。

建安集团名下资产有位于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23号办公楼两栋。经阳江中院许可,管理人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选定了广东千福田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为建安集团上述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于2023628日出具了粤千福田资评报字[2023]0628001号《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拟处置破产企业资产所涉及的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3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上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3621日的评估价值为25,939,000

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财产变价补充方案》有关财产处置的内容,现管理人拟通过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以评估价值作为处置保留价对上述资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资产详情及具体拍卖安排如下:

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23号办公楼两栋

产权证号

土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评估价值

抵押查封情况

3321577

1360

6996.98

25,939,000

有抵押,有查封

1.挂网时间:202421;

2.开拍时间:20243110时至20243210时止;

3.起拍价: 25,939,000【《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

4.看样时间:2024229日上午10点;

5.标的权属异议截止日期:2024222日。

有意向的债权人可自行前往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参与竞拍。

特此通报。

 

              

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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