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接管公告

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接管公告

公开时间:2022-01-05 公 开 人: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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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接管公告

2021润丰破管字4

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各有关人员: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于202111月11日作出(2021)川132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1227日作出(2021)川1322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新时代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本管理人依法接管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产,现将接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人依法接管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产,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员工均不再代表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对外履职,一切关于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事务请与管理人接洽。

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凡借用、占有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财产、资金等财物的有关人员,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日内联系管理人确定交接占有财具体时间和地点。

、应移交的财物内容详见移交清单

、上述人员在向管理人移交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财物之前应妥善保管,移交时应全面移交并提供原件。对前述义务拒不履行的,管理人将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联系人:周鑫     电话:183 2839 1535

管理人办公地址:南充市营山县三星工业集中区永兴路176号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门卫室二楼办公室

     特此公告                

                  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15

 

附:1、移交清单

2、2021)132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

3、2021)13221号《决定书》


附件

附件1、移交清单.pdf 下载
附件2、(2021)川132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破产申请.pdf 下载
附件3、(2021)川1322破1号《决定书》-指定管理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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