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综祥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通知书

厦门综祥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14 公 开 人:厦门综祥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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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综祥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通知书

2025综破管字第01

厦门综祥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财务管理人员等: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陈志勇的申请,于2025516作出(2025)闽02破申77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厦门综祥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综祥食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79作出(2025)闽02201号《决定书》,指定王平担任厦门综祥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你方作为厦门综祥食品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并移交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询问,如实陈述与案件相关的事实;

三、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及相关证据;

四、配合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工作,完成人民法院或管理人交办事项;

五、承担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管理人拟于202582211时通过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辅助系统(电脑端登录网址:xm.courtpcw.com或移动端微信小程序“厦门破产法庭智能审判辅助系统”)线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你方届时准时参加会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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