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谷书城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武汉光谷书城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1-12-20 公 开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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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债权申报公告

 

2021年11月2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鄂01清申67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光谷广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武汉光谷书城有限责任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2021年12月1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鄂01强清62号决定书,指定武汉光谷书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姜大姣、董事龚志红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组成武汉光谷书城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清算组组长为姜大姣。

武汉光谷书城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联系人:陈雅敏,联系电话:13971044363,邮箱578681106@QQ.COM,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光谷资本大厦负一层西侧原光谷书城办公室)申报债权武汉光谷书城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武汉光谷书城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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