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须知及债权申报文件

债权申报须知及债权申报文件

公开时间:2022-02-14 公 开 人:江浦县金果副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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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须知

致各债权人:

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障清算组工作顺利开展,清算组提醒各位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各位债权人在2022年3月14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超期申报产生的费用及不利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二、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按照《债权人申报文件清单》的要求提供申报文件,所有文件准备一式二份,其中交清算组一份,一份由债权人自留。

三、填写清算组提供的格式文件请务必用正楷字认真填写或提交打印件,债权人提交的复印件应当清晰,字迹不清或复印件模糊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四、债权人对申报的债权承担举证责任,不能提供真实、合法及有效的证据导致债权不被确认的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举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证明债权成立的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对账单及承诺函等;

(二)债权交付或支付凭证,多笔交付或支付的除凭证外,应提供清单(包括时间、金额或数量及交付方式);

(三)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的,提供全套诉讼或仲裁材料,包括裁判文书,如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应提供生效凭证;

(四)往来函件、公告、提出诉讼等证明诉讼时效或担保时效未逾期的文件;

(五)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协议以及担保人已情况说明;

(六)有其他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的,应提供相应协议及债权履行情况说明;

(七)有担保物权的,应当提供担保合同及担保物凭证复印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同时提供他项权证书或已办理相关登记的证明;

(八)申报孳息的,应单独提供孳息计算表,包括本金、计算起止期限、计算依据及标准;

(九)其他费用,如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违约金等,应另附表说明。

   以上证据材料,申报时应一并提供原件供清算组现场核对,如未提供原件核对的,视为债权人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应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原件经核对后,清算组仅收取复印件,原件一概退还由债权人自行保管。

五、债权人如委托律师,可由受托律师携带委托手续申报;债权人如不委托律师,则自然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现场申报,法人或其他组织受托人除携带委托手续外,应携带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原件供清算组现场核对。

六、债权申报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每周一到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9:30-12:00,13:00-16:30,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期间内进行申报的,敬请提前与清算组预约。

如债权人需要电子版申报材料,请直接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为http://pccz.court.gov.cn)下载。

申报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47 号国金中心一期 36 层,邮编:210019;

联系人:单律师,电话:025-83178128。

特别提醒:

请债权人认真阅读完以上内容,并理解上述须知的全部含义,否则未按照清算组要求申报债权产生的法律后果全部由贵自行承担。

 

 

江浦县金果副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128


附件

1-0债权申报须知.doc 下载
1-2债权申报表.doc 下载
1-4授权委托书(样本).doc 下载
1-6债权申报证据目录.doc 下载
1-8 缺失文件清单.docx 下载
1-1债权人申报文件清单.doc 下载
1-3法人代表证明书(样本).doc 下载
1-5债权人银行账户、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doc 下载
1-7利息计算清单.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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