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0-11-09 公 开 人:力帆系企业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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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0-11-2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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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作出(2020)渝05破申3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嘉利建桥灯具有限公司提出的对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力帆系企业清算组作为管理人。

经重庆五中院同意,力帆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1125日召开,审议表决《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现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1125日上午930分。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参加会议。

三、会议主要议题

(一)债权人补充核查《债权表》;

(二)表决《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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