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延建材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浙江东延建材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1-10-09 公 开 人:浙江东延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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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1)浙108219号本院根据临海市忠福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825日裁定受理浙江东延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全力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浙江东延建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112日前向浙江东延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临海市白云三巷58号新耀达大厦20楼;邮政编码:317000;联系电话:851565391305882668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东延建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浙江东延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1119日上午9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临海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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