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14 公 开 人: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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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2024)京01破252/BJ2024FZX054         博睿思远管【2024】第8

 

债权申报公告

上海礼源商贸有限公司、宁波六扇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翊依(上海)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保罗马克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迈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北京壹企购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南誉道酒业有限公司、杨启忠、杨春松: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6日作出(2024)京01破申4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4年8月30日作出了(2024)京01破25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作为该案破产管理人。现已进入债权申报阶段,为履行管理人审慎、勤勉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管理人公告如下:

根据管理人接管到的资料显示,您(您公司)可能对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享有债权,应于本公告发出5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纸质债权申报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910室;邮政编码:100005;联系人:秦鹏宇,联系电话13910579193、15611877260,电子邮箱:13910579193@163.com;线上电子申报链接为:https://yft.hlsq.net.cn/yft/#/login),请阅读附件内容后进行填写,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鉴于此,管理人通过本公告再次重申,为保证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审慎履行管理人职责,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5日内尽快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的财产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014

 

附:

1、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债权申报登记表及其附件-个人

4、债权申报登记表及其附件-机构

5、债权情况说明表-职工;

6、线上电子债权申报操作指引。

 

 

 

 

 

 

 

 

 

 

 

 

 

 

 

 

 

 

主题词:债权申报公告

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014日印发

附件

债权申报指引-博睿思远.pdf 下载
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债权情况说明表-职工.docx 下载
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登记表及说明-机构.docx 下载
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登记表及说明-自然人.docx 下载
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决定书.pdf 下载
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债权情况说明表-职工.pdf 下载
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登记表及说明-机构.pdf 下载
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登记表及说明-自然人.pdf 下载
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20241014.pdf 下载
北京博睿思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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