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汀县多邦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债权人通知书

福建省长汀县多邦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债权人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07-08 公 开 人:福建省长汀县多邦服装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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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汀县多邦服装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人通知书

(2024)多邦破管字第001号

福建省长汀县多邦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年7月8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建省长汀县多邦服装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邦服装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2024年7月8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指定福建浩律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福建省长汀县多邦服装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各项清算工作。

多邦服装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88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双龙路1号B区B1幢万达中心2105室;联系人员:王春东18850588558)申报债权。申报人可通过邮寄、当面递交、钉钉平台等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过邮寄、当面递交等方式申报债权的债权人还需通过钉钉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多邦服装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88下午1530在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第六法庭以网络会议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会议通过钉钉平台会议直播群进行。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附:

1.请债权人先扫描下方左侧二维码进行债权申报,然后使用手机“钉钉软件扫描下方右侧二维码即可线上参与债权人会议

         2.如手机中未安装“钉钉”软件,可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钉钉”下载安装或扫描下方右侧二维码后根据提示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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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汀县多邦服装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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