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凯迈石化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通知

关于辽宁凯迈石化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2-02-15 公 开 人:北京市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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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2-03-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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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凯迈石化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通知

 

尊敬的债权人: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4日作出(2021)辽0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辽宁凯迈石化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任管理人。2021年11月18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辽04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辽宁天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天顺国际合作有限公司、沈阳友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抚顺益佳诚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博伦伟业有限公司、大连凯天蜡业有限公司、营口瑞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云统创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辽宁凯迈石化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重整实质合并审理,并于同日指定辽宁凯迈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合并重整管理人。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经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决定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辽宁凯迈石化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3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

参会方式:

1、会议开放时间为3月2日,债权人需在会议结束前登陆网站、查看会议视频并投票表决。

2、手机参会搜索微信小程序“债权人会议”。

3、电脑参会通过浏览器登录破产信息网。

4、如就参会的技术问题有疑问,请联系客服电话:400-810-1866按语音提示选择3再选择3。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

5、联系电话:18309831490;15840356824。

 

辽宁凯迈石化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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