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番禺南沙天胜皮件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通知

关于公示番禺南沙天胜皮件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01-18 公 开 人:番禺南沙天胜皮件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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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番禺南沙天胜皮件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通知

2023)天破管发第14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于2023年11月21日裁定受理番禺南沙天胜皮件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天胜皮件公司”)破产清算案[案号:(2023)粤01破402号],并于2023年12月5日指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天胜皮件公司管理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职工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管理人现对已查明的天胜皮件公司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3日(至2024年1月21日24:00。职工对管理人列出的调查清单记载金额有异议或者对管理人未确认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同时提交相关凭证,公示期内未提异议、或提异议但无提供凭证的,均视为无异议。管理人同步将无异议债权列入债权表交全体债权人核查、交债务人核对。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并依法要求管理人更正但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在债权人会议对债权表核查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书面告知管理人。对逾期无异议及无起诉通知的债权,管理人将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特此通知。

 

番禺南沙天胜皮件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附:

1.《番禺南沙天胜皮件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2.管理人联系人:郑律师,13422200247

管理人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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