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22 公 开 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018次
  • 打印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191016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根格尔木森海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具体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规定,西宁中院定于2024116上午9时整,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盐湖镁业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权人在2024102224会收到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的载有账号和密码的短信,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由浏览器访问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手机端需通过点击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短信中载明的网址,扫描参会引导页中的二维码进入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并于2024116上午9时整准时参加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采取线下纸质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自行选择投票方式,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选择线下纸质投票的债权人应当在202411318时前(以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将纸质表决票送达管理人;选择网络投票的债权人请于2024116上午9时整前登录前述系统进行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重整案次债权人会议须知》《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重整案第次债权人会议操作手册》

债权人邮寄或现场送达纸质表决票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40号青海百立储运有限责任公司二楼;联系人:井漫、邱玉琼;联系电话:1999730087119997300759

有任何问题可随时与管理人或者债权人会议支持电话联系

管理人联系方式1999730087119997300759189355832091893558800018935587000189355832161730979533717309790069

债权人会议支持电话400-810-1866,语音导航选择3“当事人/律师的互联网产品”,再选择3“破产债权人会议”。

 

 

特别说明:完成测试后,请债权人务必在会议当日即2024116上午9时整前再次由手机端点击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短信中载明的网址,扫描参会引导页中的二维码进入登录页面,或由电脑浏览器访问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输入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登录,通过网络方式参加盐湖镁业公司重整案第次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票表决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四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1.《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重整案次债权人会议须知》

2.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重整案第次债权人会议操作手册》

附件

盐湖镁业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须知.pdf 下载
盐湖镁业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操作手册.pdf 下载
盐湖镁业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通知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