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通报

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通报

公开时间:2025-11-17 公 开 人: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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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通报

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江阴康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提出的对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金属”)的破产重整申请,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于20241210日作出(2024)苏0582破申1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1211日作出(2024)苏0582157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5109日,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书面形式召开(管理人已于当日向债权人及出资人书面邮寄会议材料、表决票),提请债权人及出资人通过非现场书面表决议案《重整计划草案》并核查债权,表决票需于2025111016:00前通过通信、电子邮件、微信、纸质邮寄等方式进行送达。

2025116日,管理人收到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因其股东会延期召开,故出资人组的表决票需延长至20251114日下午5点送达。

202511101600,管理人在会议主席的监督下对本次会议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及普通债权人组表决情况进行了统计,20251114日,出资人组送达了表决票。

现就三个组别的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组

该组别有表决权的为三人,苏州市东山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其代表的表决权总额为122250471.79元。

截止2025111016:00,苏州市东山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未投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投反对票,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投同意票。此外,苏州市东山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其清偿方案涉及留债故需留债权利人一致同意,该组别方通过。

故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别表决结果:未通过。

(二)普通债权人组

根据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采用非现场形式表决的均视为参加了债权人会议。普通债权人组应到会人数为155家,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人数为136家,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额为697689165.28元。

实际收回表决票共计110张,其中有效表决票109张,无效票1张。109张有效票中,赞成票85张,反对票24张。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77.27%,赞成票数代表的表决权额占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7.7464%

故普通债权人组别表决结果:未通过。

(三)出资人组

出资人组中享有表决权的家数为1家,表决结果为反对。

故出资人组别表决结果:未通过。

综上,目前出资人组、普通债权人组及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均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债权人、债务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应自收到管理人决议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书面告知管理人。

特此通报!

 

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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