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9破11号之二公告(终结破产程序)

(2024)粤19破11号之二公告(终结破产程序)

公开时间:2025-04-30 公 开 人:东莞市云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66次
  • 打印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 19 破 11 号之二
因东莞市云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已按破产财产
分配方案基本分配完毕,东莞市云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已依法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本院终结东莞市
云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裁定终结东莞市云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24)粤19破11号之二公告(终结破产程序).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