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斯微(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二批)

关于斯微(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二批)

公开时间:2025-04-15 公 开 人:斯微(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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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斯微(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第二批)

20249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沪011515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斯微(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924日作出(2024)沪011515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第二批职工债权予以公示。

本次职工债权公示期为20天,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提供相应证据并说明理由,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数额无异议。

特别说明:

第一批已公示的名单,不再重复公示确认债权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清偿顺序,职工债权均按同比例清偿。

部分员工仅确认的公积金债权的,为公司承担部分的公积金债权,不包含个人承担部分。

后续管理人还将继续调查职工债权情况并确认高管工资债权,并及时予以公示。

管理人联系方式:

收件信息:孙怡君律师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13671784026

邮箱:sunyijun@jtn.com 

特此公示。

斯微(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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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职工债权公示(第二批)-斯微.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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