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羽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破产受理裁定书、决定书、通知书、公告

江苏蓝羽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破产受理裁定书、决定书、通知书、公告

公开时间:2024-02-06 公 开 人:江苏蓝羽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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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2 月 5 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 0583 破申 10 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江苏蓝羽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摇号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指定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蓝羽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人应在 2024 年4 月 5 日前向江苏蓝羽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邮寄及现场申报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50 号国泰新金融 大厦 19 层;联系人: 母雨果17372563033。
        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下午召开,开会方式等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其他信息详见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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