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新公司清算组月度工作报告(2022年6月)

广新公司清算组月度工作报告(2022年6月)

公开时间:2022-06-27 公 开 人:广州广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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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新公司清算组月度工作报告

20226月)

广新清算字第1-17

案号:2021)粤01强清276

债务人名称:广州广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广新公司

清算组机构名称:广东天地正(广州)律师事务所

经办人及联系方式:陈星桦 13729849454

事项

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

工作计划

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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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接管任何材料。

拟终结清算程序时如实披露,并告知相关主体的权利救济方式。

债权审核

1.初审情况

2022年2月25日,清算组邮寄发出5份《债权审查结果通知书》,初步确认债权金额164,133,742.67元,其中2,081,655.37元确认为建设工程款债权,87,084,181.04元确认为普通债权,74,967,906.26元确认为民事惩罚性赔偿金。

2.信达广东分公司债权情况

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下称信达广东分公司)向清算组申报两笔债权,一笔有抵押、一笔无抵押(上述初审情况包括该笔债权)。

由于信达广东分公司上述两笔债权均在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东证券)破产案中获部分清偿,20224-6月清算组持续沟通广东证券管理人协助核查信达广东分公司债权申报及清偿情况但管理人称时间久远要时间调档核查,截至目前未予回复。

6月22日,清算组前往贵院申请查阅、复制广东证券破产案卷宗材料。目前正在核查信达广东分公司两笔债权的审查确认及清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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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不动产税务申报。

2.审查、复审信达广东分公司两笔债权。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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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接管到财务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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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调查与管理

    1.不动产

1)金汇大厦601、602房

2022年6月20日,清算组向金汇大厦601、602房承租人发出缴纳租金通知,通知承租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每月按时将金汇大厦601、602房租金缴纳至清算组专户,并将广新公司被受理强制清算后缴纳租金的凭证提交清算组核查。

2)金汇大厦3个车位

2022年6月23日,股东财贸公司管理人向清算组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粤01民初1703号】,其已就取回三个车位的诉求向贵院提起诉讼。

(3)评估

2022年6月21日,评估机构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定稿,金汇大厦601、602房及三个车位的总价值为19,881,183.00元。

 

2.追收股东出资

2022年6月8日,股东财贸公司管理人出具《复核结论通知书》,认为广新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适用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财贸公司无需对嘉大丰有限公司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故维持债权审查结论,不确认广新公司申报的债权(出资本金366,750.49元及相应利息)

6月22日,清算组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嘉大丰有限公司缴纳出资本金366,750.49元及相应利息,财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诉请确认广新公司对财贸公司享有出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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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不动产处置方案。

2.跟进追收出资案的管辖、开庭安排。

衍生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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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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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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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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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贵院裁定终结广新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并宣告广新公司破产。

  

广州广新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

                       负责人:

二〇二二十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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