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康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限期行使取回权的公告

郑州康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限期行使取回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5-27 公 开 人:郑州康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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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郑州康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医疗”)破产案件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前期对公司现场资产进行了清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规定“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后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承担迟延行使取回权增加的相关费用。”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若有权利人在康佳医疗有属于您的财产,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管理人联系核实取回,取回相关财产时权利人需提交行使取回权的书面申请及相应的权属证明材料,以便于管理人审查。若权利人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运输费等费用或未依法清欠债务人的债务,管理人有权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

逾期未向管理人提交行使取回权的相关书面申请及相应权属证明材料的,标的财产损毁、灭失的,管理人不负任何补偿、赔偿责任,所有法律后果均由权利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郑州康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产业集聚区郑州康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办公室3303室。

联系电话:张律师,18638515268/1556528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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