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破产、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宣告破产、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公开时间:2023-06-28 公 开 人:陕西方诚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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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2021)陕0112破5

本院于2021年4月27日裁定受理了债权人郑州新泉瑞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债务人陕西方诚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陕西维谨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案件受理后债务人陕西方诚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一直下落不明,管理人未交接到债务人的财产、账簿、文书等资料,导致债务人财产状况不明,且管理人垫付的破产费用以及后续的破产费用均无人愿意垫付,致使债务人无法继续进行破产清算。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宣告陕西方诚实业有限公司破产;二、终结陕西方诚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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