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二)

关于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二)

公开时间:2025-08-12 公 开 人: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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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佳盛破管字第42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6日作出(2025)粤1971破申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王恩兰、刘志琴等申请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24日作出(2025)粤1971破62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名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针对24名超龄员工劳务费用的债权性质问题,管理人已分别向该24名超龄员工寄送了《情况调查函》、向法院提交了出具协助函申请书》、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寮步分局提交了协助调查申请书,调查核实与债务人签订劳务合同时是否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寮步分局24名超龄员工已向管理人进行回复,现管理人根据回复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对该24名超龄员工之债权审核认定如下:

截至2025年8月8日除(2025)佳盛破管字第22号《关于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中审核确认的共计41笔职工债权906044.30元管理人确认债务人所拖欠的超龄员工劳务费用为职工债权,该部分职工债权共计24笔,债权金额514008.06元【具体详见附件《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由2025年812日起至2025年818日止。

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更正申请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

 

附:

1、《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2、破产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188号新华大厦11楼广东名成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黎宇彬律师,0769-2221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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