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公告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0-10-22 公 开 人:山东东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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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2020)鲁0923破3号

本院于2020年10月15日裁定受理债务人泰安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山东东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泰安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泰安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11月26日前,向管理人指定地点(通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338-1号丽景花园写字楼1号楼;联系人:张希民18653856033;邮政编码:27100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泰安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泰安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决定对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定于2020年11月30日15时(周五)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0二0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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