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天润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通知

枣阳市天润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01-02 公 开 人: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枣阳市天润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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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天润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天润破管字第 2

枣阳市天润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各债权人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根据枣阳市财政局的申请,于20231214日裁定受理枣阳市天润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本所(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为枣阳市天润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你(或你单位)应在2024120日前,向枣阳市天润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大庆西路11号新颐高B栋六楼三区;邮政编码:441011;联系人:王豪;联系电话:1360727320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财料。

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通知!

                   枣阳市天润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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