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8-28 公 开 人: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627次
  • 打印

关于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

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人民法院202356日作出20230521破申2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担任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9月12日15时30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会议平台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涉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管理人将提前上传相关会议文件,并在上传后短信通知债权人参会账号及密码,请各位债权人留意查收。

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债权人务必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或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进行测试并下载相关文档。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络管理人:张律师13995472245、郭律师18795295202。

特此公告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关于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