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慈益医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线下变卖的公告

关于西安慈益医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线下变卖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4-16 公 开 人:西安慈益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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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慈益医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线下变卖的公告

(2023)慈益医院破管56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于2023927日作出(2023)陕01破申2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西安慈益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益医院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1031日作出(2023)陕01132号之一决定,指定陕西衡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慈益医院破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管理人接管慈益医院后对该公司破产财产及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后认为该公司已资不抵债,具备宣告破产条件,管理人据此申请法院宣告慈益医院破产。2024318日,西安中院作出(2023)陕01132号之十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慈益医院破产。

鉴于324日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关于西安慈益医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在执行中,出现流拍,及部分成交人悔拍情况,因时间紧迫,为防止债权人利益受到更大损失,管理人拟定新变价议案提交债权人会议,根据412日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对西安慈益医院有限公司剩余未处置的破产财产拟采取线下公开变卖方式进行处置。现面向公众公开邀请竞买人。

一、本次变价的破产财产范围

(一)经管理人核查,前期拍卖成交后,慈益医院现存仍未处置实物破产财产,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交付,竞买人在竞买前应亲自现场看样。管理人不对标的物使用价值及实际数量作任何瑕疵担保,列表仅供参考,不是最终依据。具体如下(详见附件123):

1.未处置实物破产财产清单

序号

破产财产类别

原值金额(元)

1

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

2,580,000.00

2

数字化一体手术室

1,400,000.00

3

神经手术导航系统

690,000.00

4

电子影像检查仪

3,570.00

5

家居用品及其他

1,036,045.08

6

医用检查、治疗仪器

3,490,356.00

7

手术急救设备

317,280.00

8

医用设备1

2,924,680.00

9

医用设备2

469,900.00

10

盘盈设备

 

 

合计

12,911,831.08

 

PS1: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五条租赁期限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全部承租物,向甲方无偿移交不可拆除、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乙方拆除;但因拆除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慈益医院原医用电梯是否属于可拆除并允许管理人处置的破产财产尚需与房东沟通。

二、变卖具体方式及流程

(一)公告期

本次公开邀约公告发布时间自即日起共三天。

(二)交易地点

慈益医院现场——陕西省西安曲江新区翠华路808号科泰大厦一至三层(竞价时无法到达现场的可通过腾讯视频方式参与)。

(三)参与方式

管理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邀约意向买家进行现场竞价,邀请时间内未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放弃竞买。线下变卖处置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以及其他债权人代表合计5人组成评标监督委员会,由竞买人进行现场报价,竞价时无法到达现场的可通过腾讯视频方式参与,但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时间提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现场竞争方式报价,在主持人连续3次询问无人继续出价时,视为最终成交价,由最终出价者获得慈益医院上述破产财产并现场签订买卖合同,全体债权人均有权监督。本次变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出价方式,保留价即为底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底价,方可成交。将待处置破产财产按照约375,300.00元作为底价,加价幅度见附件1,保证金为50,000.00元,参与竞买人最迟应于竞买开始前1小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未成交者,管理人将依次退还保证金;成交者,保证金将抵作成交价款,意向买家至少出价一次,均未出价或低于底价出价的视为违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三、特别注意事项说明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6项的职责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参与竞买前认真阅读本公告,请务必进行提前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资产过户/拍品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变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变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变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变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相关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于变卖活动开始前1天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991576544,袁律师电话:13991238387)。

(二)实地看样

有意者请与管理人(电话1899157654413991238387)至少提前半日进行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现场提前看样,否则参与竞买视为已认可标的物存在的一切瑕疵,参与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悔拍,悔拍者视为违约,管理人不退还该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权利。

2.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提取标的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本次变卖保证金统一按5万元收取,余款请在成交后2日内完成支付。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尾款的,视为悔拍,管理人将重新变卖,并不退还保证金。竞买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保证具备按时支付全部款项的能力。

2.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变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就差价的部分,管理人可以决定是否向悔拍人追索。

3.保证金数额及交纳账户如下

户名: 西安慈益医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行:民生银行西安雁翔路支行

账号:642786668

(六)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成交当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办公室(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22层)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文件签署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成交后,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成交后,标的物由买受人自行前往提取,应于成交后3日内拆运搬离慈益医院,否则视为买受人毁约。对于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有拆除资质的主体方能拆除的,买受人无相关资质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主体进行拆除,并按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

4.存放本次变卖标的物的土地、房屋所有权人为第三方主体,买受人拆除搬移物品可能损毁、破坏建筑物的,应当征得所有权人同意,因此产生相关损害赔偿费用的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5.提取期间,现场所有的文件等资料不在本次变卖范围内,买受人不得擅自处置。

(七)特别提醒

1.本次变卖标的因保管原因,可能存在极个别瑕疵,竞买人在竞买日前,应亲自审看原物,并自行判断其品质及价值、安全性等情况,而不应依赖管理人对于竞买标的的报告、清单、图片、状态说明以及其他形式的口头或书面之表述做出决定。本次变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除变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变卖标的的实际状况、数量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相关风险。未看样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本次竞拍,否则责任自负。管理人对变卖标的品质不作任何保证,不能保证变卖标的的完整性、完好性和安全性,不能保证变卖的标的能够正常使用,不能保证提供变卖的标的相关证书、资料原件,亦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请竞买人考虑到在资产交割时与实地看样时可能发生的实物现状变化,变卖标的物以变卖标的物资产交割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变卖人/管理人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瑕疵担保责任。如成交后标的实物现状与变卖方在变卖公告载明的标的物数量有差异的,以成交后标的实物现状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提取,否则视为悔拍。

2.本次变卖标的物品,在拆除、搬运的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致人损害事件的,全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变卖标的中物品,需由买受人自行提取,如在搬运过程中对存放场馆及设施造成损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搬移,不得要求管理人退还该部分费用,买受人在规定时限内不搬移的,视为放弃该物品所有权,不予退还费用,由管理人处置。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5.在参与本次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变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899157654413991238387

法院监督电话:029-81711773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西安慈益医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时  间:2024416


附:详细清单附件1、2、3联系管理人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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