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中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审查结果公示及债权核查报告

琼海中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审查结果公示及债权核查报告

公开时间:2024-09-26 公 开 人:琼海中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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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债权人:

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稽查局因琼海中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海中视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资产不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为由,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琼海中视公司破产清算。2022118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作出(2022)琼9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琼海中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琼海市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2023320琼海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琼90021号《决定书》,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担任琼海中视公司管理人确定管理人成员和职责。

自接受指定以来,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共计【127】笔,申报的债权人共【125】名,管理人对上述债权材料予以登记并依法进行审查。2024年9月26日,管理人根据债权审查结果编制《琼海中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审核明细表》(详见附表),以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之规定,若债务人、各债权人对管理人制作的《琼海中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审核明细表》记载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各债权人可就异议补充提交必要的债权证明材料,由管理人复核后书面答复;若债权人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管理人复核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琼海市人民法院提起确认债权的诉讼,并最终由法院审理确定债权。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管理人债权审核或复核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根据债权审核或复核情况向法院依法申请裁定确认琼海中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及破产债权数额。

特此报告。

 

琼海中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表:《琼海中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审核明细表》

管理人收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百方广场A座11楼,收件人:琼海中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电话:17589172826


附件

琼海中视|债权核查结果公示及核查报告-已盖章|240926.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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